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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公告

111年度雲林縣政府辦理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重新清查計畫、流程圖及流程說明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2條第2項及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雲林縣政府將於111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進行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重新清查作業。

為使民眾瞭解重新清查作業流程,清查計畫、流程圖及流程說明如連結,以保障轄內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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