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農糧署111年度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豆漿事宜
公布日期:2022-03-02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2月23日農糧銷字第1111073127號函(副本諒達)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111年2月25日農糧中銷字第1111128243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豆漿,爰擬定旨揭執行方案,補助內容如下:
(一)補助對象:直轄市、縣(市)政或農民團體。
(二)執行方式:
1、採購大豆補助:
(1)依豆漿銷售瓶數,補助具有機標章豆漿每瓶2元、具產銷履歷標章豆漿每瓶1.5元。豆漿規格為每瓶170~400ml,使用豆量應達8.5公克/100ml。
(2)依實際採購數量,補助有機(含有機轉型期)大豆每公斤上限65元、產銷履歷大豆每公斤上限50元。採購大豆得以整顆或製成瓶裝豆漿供應學校,惟所製成瓶裝豆漿仍需具有機或產銷履歷標章,並請提供每瓶豆漿使用豆量資料。
2、辦理食農教育計畫:推動大豆低碳飲食、營養科學、農業耕作之概念,強化飲食及農業相關知識,鼓勵豆奶進校園之食農教育課程,並依據採購規劃、款項應自行籌措食農教育推廣經費25%以上之配合款。
3、採購豆漿機及分渣機等,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五、集貨加工設施之農漁畜產品加工設備及設施(0513),以不超過50%為原則,最高補助300萬元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執行之單位,依前開補助方案規劃,並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村再生基金管理系統(https://rrp.coa.gov.tw)研提計畫(計畫性質:單一計畫、計畫編號:111農再-2.2.1-1.6-糧-xxx),計畫名稱前加註「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豆漿-○○○(計畫名稱)」,並於本(111)年3月31日前函送農糧署中區分署初審,俾利送農糧署核辦。
四、附上揭執行方案1份。
相關連結:
https://rrp.co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