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產銷履歷集團驗證品質管理文件參考手冊」1式, 協助農產品經營者參考運用
公布日期:2022-02-08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月27日農授糧字第1111060077號函暨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基準第4點第2款辦理。
二、查產銷履歷集團驗證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農產品經營者應設有總部負責業務規劃、執行及管理,所有成員與總部均應有契約或隸屬關係,並採行由總部
所訂定之品質管理系統,且接受總部持續追蹤查驗及矯正要求。
(二)總部應自訂總部作業規範、品質管理系統及相關作業程序書,進行總部自我查核,並設有至少1名內部稽核員對
所有成員辦理每年至少1次之內部稽核。
三、為協助農產品經營者建立產銷履歷集團驗證品質管理之相關文件,經訂定旨揭參考手冊,請貴單位協助轉知轄下農產品經營者,相關內容得依集團運作模式,由集團進行內容之修訂並據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