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108年度蔬菜、水果、雜糧及特用作物產銷履歷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審查規定案
公布日期:2019-10-08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8年10月1日農糧生字第1081065728號函辦理。
二、旨揭須知審查規定請領存摺戶名需與清冊記載之農產品經營業者名稱一致,另依農糧署108年3月15日農糧生1081004010號函釋略以「由於產銷班屬非法人團體申請者,得以負責人名義且與該行號名稱併列之戶名為受款
人」,合先敍明。
三、次依財政部國庫署102年11月17日台庫支字第10203758500號函略以,「如該獨資企業未開立存款帳戶,得將款項存入該獨資企業負責人帳戶」,請轄下農民團體周知並加強宣導,以維護農產品經營業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