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108年度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
公布日期:2019-04-30
發布單位:農經課
為辦理108年度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
建地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者,可到本所農經課申請地價稅改課田賦。
一、受理申請時間:自108年5月1日至108年5月31日止。
二、申請程序:檢附下列資料填具申請書申請辦理。
(一)建地所有權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及印章,如需證明同戶需檢附戶籍謄本。
(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農地、被課稅的建地土地登記謄本(一個月內),農地需持有500平方公尺以上。
(三)建地上如有建物(農舍或倉儲),73.11.20前建請至稅捐處申請房屋稅籍證明,73.11.20後建請附建物使用執
照(用途為住宅不符合)
(四)申請改課田賦之建地若於都市計畫區內之土地,請至本所工務課申請使用分區證明(一個月內) (須另檢附地籍
圖及土地登記謄本) 。
(五)如有地價稅單或稅捐處公文請一併攜帶至本所申請。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本鎮鎮公所農經課(05-6322132轉212、632545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