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農耕機具清洗才上路」相關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布日期:2023-04-14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一、依據本府112年4月10日縣長與20鄉鎮市首長視訊會議建議
事項辦理。
二、為避免農耕機具掉落泥土汙染路面,並危及用路人安全,
請貴單位協助向農友及代耕業者宣導,農耕機具駛入道路
前,應先清除輪胎及機體所夾帶的髒污泥塊,並自行清理
農耕機具行駛後的道路。
三、倘有農耕機具行駛道路造成髒污,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查獲
或民眾舉報,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裁處行為人新台幣
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四、雲林縣環境保護局通報專線:05-5347312;免付費陳情專
線:0800-55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