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2年2-3月乾旱造成本縣竹筍損害,業於112年4月6日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本縣為辦理竹筍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檢附公告影本1份,請本鎮農民周知,自112年4月7日至4月1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公布日期:2023-04-10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主旨:112年2-3月乾旱造成本縣竹筍損害,業於112年4月6日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本縣為辦理竹筍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檢附公告影本1份,請轉知宣導農民周知,自112年4月7日至4月1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4月6日農糧字第1121006922A號函辦理。